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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8章知裑女婿(2/2)

就像是在大学图书馆,我第一一次见到她时,她穿着一白绿的长裙坐在窗边,手里捧着那本我苦寻多时的《名利场》。

“你就应该把他送到家里!”她将书猛地合上,发砰的一声响,居临下地批评:“我爸一喝酒就上,喝多了连路都走不稳,你怎么能让他一个人回去?”

看清男人的背影。酒让他的大脑开始混沌,平抑了许久的情绪也钟新变得郁,他觉世界再次变得真实,真实中又透着他无法理解的怪诞。

我迈步走电梯,看着面前熟悉的家门,始终提不起它的望。上一次兴采烈地站在这里是什么时候?三年前?五年前?我的记忆早已模糊,但距离我上次回家已经过去大半个月,于情于理,我都应该回来一趟。

她仰靠在书桌旁一张藤织的摇椅上,双足踩着踏板,脑后长发披散,像给下泼了层墨,摇椅微微异动带着些许垂落的发丝地轻轻摇摆。优雅得仿佛电影里的维纳斯女神走了现实。每次看见这样的画面,我总是忍不住到一阵惊艳。

疲力竭,抬手都难上的疲惫无足轻重,神上的困顿让我狼狈不堪,我的婚姻陷不见底的泥潭,好像从我上她开始,我的人生就注定充满霾。

“他持要自己上楼,我把他送上了电梯。”我接着,她似乎正看到书里主人公与某个女人吃饭时吧唧嘴的场景,睑弯着一细微的弧度,却在听见我说的这句话后,眉突地蹙起。

程勇愣了一下,缓缓勾起嘴角:“现在问这个,还有意义吗?”小伟猛地清醒,忍不住一丝苦笑:“是啊…还有意义吗?”***

“他命令我站在楼,敢跟上电梯就要发火。”“就算他扇你几个耳光,你也得笑着陪他走到家门,这是你为女婿应尽的义务!”我一脸冷漠,一言不发,我当然知女婿,不该把醉酒的老丈人独自扔到电梯里,只是这些年挨过的耳光太多太重,今晚的我好累呀。

家门换好鞋,脱下外,将手里的公包一起平放到柜上,我穿过空无一一人的厅,一直走到最里面,果然隔着书房的门框看见了妻,她像往常一样抱着一本书。

“把爸送回家了?”她好像撇了我一,又好像没撇。嗯,我应了一声,目光投向被她举在半空的书籍封面,那是本全英文的《汤姆琼斯》,是英国小说之父亨利菲尔丁的代表作,我英语不如她,只看过译版,里面的情节已经不记得多少,也没法像她一样。

得空就能捡起这些名着反复品读,毕竟她有一个曾任教育局局长的父亲,家学渊源,而我只是一个双亲早亡的农村穷苦娃,她能无视学校摊派的各没有意义的工作,而我需要证明自己。

纤细的藏在一件宽松的睡袍中,仅两只象牙牙白的小脚,双手捧着的厚重书籍遮住了大半张脸,透过鼻梁上架着的金丝镜能看到一双眯的睛,睫卷翘,角细长。

叠在一起,脚尖一跷一跷,光透过玻璃照在她上,一切都仿佛跌了世俗的尘埃,我不由自主往前迈一步动静稍有大,打破了这份好的静谧。

“程老师。”他大着一句。程勇回:“以后叫勇哥。”“你是怎么发现…。飞机杯跟她连着的?”小伟借着酒劲问积攒在心底多日的问题。

前堆满了扭曲旋转的块,只盯了一会儿,便令他目眩,直作呕,他忽然很想哭,又秉持住最后的清明,努力没让自己显难堪的模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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