繁体
}
将此诗本事与齐襄公兄妹
故事扯在一起,缺乏依据。就诗论诗,不过是一首赞
一位少年
手的诗作。诗分三章,每章内容分为两个
分,一是赞
形象之
,二是赞
技艺之
。
诗中对形象的赞颂,是为赞
他的
箭技术服务的。假若这位少年没有以上所描写的
素质,他也就不可能成为一位优秀
手了。
,不失名门
,而又可以为戡
材。诚哉,其为齐侯之甥矣!意本赞
,以其母不贤,故自后人观之而以为剌耳。于是议论纷纷,并谓‘展我甥兮’一句以为微词,将诗人忠厚待人本意尽情说坏。是皆后儒
文奇刻之论有以启之也。”其实,方氏本人将此诗本事附会旧说,也是“
文奇刻”的“后儒”之一。所不同者,仅主刺主
之异。
} else {
}
除以上两个方面外,还赞
他“巧趋跄兮”步履矫健,走起路来速度甚快。还赞
他“舞则选兮”
灵活,动作优
。这些也是一位优秀
手不可缺少的
素质。
obj。style。display="block";
诗的第一章以“
则臧兮”一句总括他的
技之
。第二章则以“终日
侯”一语,赞
少年的勤学苦练
神;以“不
正兮”一语赞
他的
则必中的技艺。第三章以“
则贯兮”赞
他的连
技术。这
连
不是两箭、三箭的重复
孔,而是“四矢反兮”连续四矢
中一的,是一位百发百中的
手了。至此,这位少年
手的形象和技艺均描写得栩栩如生了。
有这
超
技的少年,自然是国家的栋梁之材。“以御
兮”一语,是全诗的结束,也是对他的总
评价。